欢迎您(又称“用户”)创建、使用替身邮箱!本《替身邮箱创建和使用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为《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网易邮箱特权服务条款》的组成部分,请您认真阅读,由其是加粗的部分。您在产品页面上勾选同意本规则或实际创建、使用替身邮箱,即视为您已同意本规则,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一、什么是替身邮箱
1、替身邮箱是由主邮箱(指以@163.com、@126.com、@vip.163.com、@yeah.net、@vip.126.com、@188.com为后缀的网易邮箱)创建的“子邮箱”,其后缀为@aka.yeah.net(网易公司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对后缀进行调整,但调整不影响您已创建的替身邮箱的后缀)。通过使用替身邮箱,用户可以更好地管理不同使用场景的邮件,减少垃圾邮件、保护主邮箱隐私。
您知悉并同意,基于提升服务品质、技术条件变化或产品规划原因,我们可能会对本权益的内容及形式不断调整、优化、更新,最终以实际提供为准。
2、替身邮箱可以用来接收邮件,但不能用来发送邮件。
您知悉且确认,在不违反邮件反垃圾规则的前提下,发给替身邮箱的邮件将被自动转发到主邮箱。主邮箱将为替身邮箱的邮件自动建立对应的文件夹(或收件箱),用户可对该文件夹名称进行重命名,但不可对其进行删除操作。
二、替身邮箱的创建规则
1、用户创建替身邮箱前必须先拥有一个主邮箱,该主邮箱已完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身份认证,且无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及其他协议、规则的行为记录。否则,主邮箱将不被允许创建替身邮箱。替身邮箱的账号名称为5-15个字符,由数字、字母、特殊字符“_”组合(至少必须包含其中两类字符)而成,具体以系统设置为准。
2、免费邮箱用户可创建2个替身邮箱,账号名称由系统根据上述规则随机产生;付费用户(指网易VIP及188邮箱用户、网易免费邮箱会员用户、网易邮箱大师会员用户、替身邮箱单项权益包用户)单个主邮箱可创建的替身邮箱数量最多为10个,网易邮箱大师号名下同时有多个邮箱时,全部主邮箱所创建的替身邮箱数量最多为15个。付费用户可自定义账号名称部分字段,具体以系统设置为准。
二、替身邮箱的使用及停用规则
1、替身邮箱不可独立登录,仅限主邮箱内使用,用户只有通过主邮箱成功登录网易邮箱产品后,才可以创建、使用替身邮箱。
2、付费用户在付费期(指网易VIP及188邮箱有效期、网易免费邮箱会员服务期、网易邮箱大师会员服务期、替身邮箱单项权益包服务期)结束时,其主邮箱创建的替身邮箱将被全部停止使用,无法收到新邮件,用户仅可选择其中2个恢复使用。因此,我们提醒您对相关服务期或权益按时续费,以免影响替身邮箱的使用。
3、用户若不再需要使用已创建的替身邮箱,可以选择操作“暂停使用”或者“永久删除”,该操作不影响替身邮箱内已有的邮件。暂停使用后可恢复使用,永久删除后不可再恢复,且不允许再自定义创建同一账号。免费邮箱用户永久删除一个替身邮箱后至少需要间隔30天后才能再重新创建新的替身邮箱。
4、主邮箱用户对替身邮箱的使用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用户在创建、使用替身邮箱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和其他服务协议、规则,否则,网易公司有权对主邮箱和替身邮箱采取暂时或永久封禁等功能限制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费用不予退还),账号封禁后将无法收到新的邮件。
5、若因替身邮箱使用权归属产生争议、纠纷,由相关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网易公司有权根据《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本规则及其他服务协议、规则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时或永久封禁账号),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在替身邮箱创建、暂停使用、永久删除等操作过程中,为保障您的账号安全,您可能需要配合网易公司完成必要的验证。
法律另有规定外,网易公司有权根据产品规划、功能调整及用户使用情况等因素对本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替身邮箱,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条款内容为准;您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替身邮箱。本规则未明确的事项,以《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网易邮箱特权服务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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