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仲裁三要素指的是在域名争议解决过程中,投诉人需要证明的三个关键条件,具体如下:
争议域名与商标相同或易混淆:投诉人必须证明争议域名与其拥有权利的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足够相似以至于容易造成公众混淆。
被投诉人缺乏权利或合法权益:投诉人需表明被投诉人对于争议域名没有合法的权利或利益,即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该域名无正当理由。
争议域名的恶意注册和使用:需要证明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是出于恶意,例如为了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或者为了防止商标所有者继续使用其商标等。
综上,如果投诉人能够成功证明以上三个要素,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争议域名可能会被判转移给投诉人。这些要素是域名争议案件中判断是否构成域名抢注的关键标准。